《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正式启动,看这次如何定标准...
发布日期: 2019-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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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环境与健康方面的一项重要标准,标准对室内空气中与人群健康密切相关因素以及技术方法进行了规定。该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室内空气质量常涉及的术语,包括室内空气质量参数、可吸收颗粒物、总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标准状态。室内空气质量参数指室内空气中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物理、化学、生物和放射性参数。该标准规定了19个室内空气质量参数的限值。

空气质量参数-新风量
空气质量的物理参数包括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和新风量,前三项主要影响感官,最受关注的是“新风量”,即单位时间内每人平均占有由室外进入室内的空气量,单位为立方米每人小时[m³/(人.h)],这个参数表征了室内空气的新鲜程度。
空气质量参数-有机污染物
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氨及臭氧因在大气中即有分布,在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中关注度较低。甲醛、苯、苯并[a]芘均被国际癌症组织(IARC)分级为G1:Carcinogenic to humans,确认人类致癌物。当前对甲醛的认知度较高,而对苯,苯并[a]芘较少,应当引起足够的关注。甲苯、二甲苯作为苯的同系物,理化性质相似,但毒性不如苯强。在室内空气质量监测中也是重点关注的对象。
空气质量参数-总挥发性有机物
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沸点在50℃-250℃的化合物,室温下饱和蒸汽压超过133.32Pa,在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为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是表征室内空气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一个综合性指标。
在室内空气质量化学参数中,除了甲醛、苯并[a]芘,苯、甲苯、二甲苯均为TVOC的组成成份。需要特别说明的是,TVOC不是某种单一的物质,而是众多挥发性有机混合物的统称。

随着近几年室内空气质量问题越来越受重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也被提上了日程。
2018年11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修订工作第一次全体会议,正式启动标准修订工作。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及委内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会。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王贺胜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标准修订作为贯彻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措施,组织好、实施好。要坚持以人的健康为本的宗旨,以健康风险控制为目标,以问题为导向,兼顾健康公平,确保修订的标准能尽可能降低公众的健康风险。要加强循证研究,提高标准科学性和权威性,要加强组织协调,为标准修订提供好政策保障。